万物“代下单”,风险谁来担?|久久调教

  近日,一种“代下单”的消费方式悄然兴起。据《工人日报》报道,不少商品都可以在交易平台搜到“代下单”服务,同时价格也更划算。

  “原价50元的电影票19.9元到手”“快餐热门三件套,代下单五折”……“代下单”这种更便宜的消费方式难免让消费者心动。然而,仔细推敲,“代下单”究竟为何更优惠?不外乎两种方式:一是搜罗各类消费者未留意的优惠信息,例如银行卡活动等,进而售卖“信息差”;二是凭借会员服务、员工折扣等获利。

  “代下单”者赚到差价,消费者获得实惠,商户获得顾客,似乎是三方受益。但事实上,这些优惠权益应属于特定客户,“代下单”者转手出售存在违约风险。再者,下单主体和实际使用主体不同,倘若服务中出现问题,责任难以厘清,也会给消费者维权增加难度。此外,“代下单”背后的欺诈风险也不可忽视。由于购买渠道复杂,消费者被诓骗后,钱货两空的情况不在少数。

  近年来,能省则省的消费观受到不少年轻人青睐,也催生出不少“中间商”。然而,这些“中间商”尚未纳入监管,更没有合同约束,表面上惠及三方,实则风险重重。因此,消费者选择“代下单”时要多点警惕之心,切莫因小失大。平台也应对提供“代下单”服务的网店加强审核,畅通投诉渠道,不可放任自流。(广州日报)

  几十年前,澳外长托尼·斯特里特访美。1982年10月5日他在纽约的亚洲协会就美澳与中国和亚洲的关系发表讲话,提到台湾问题。我想引用他的话,因为这些话在今天仍然很有意义:  经查,康晓峰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,搞迷信活动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金;违反组织纪律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;违反廉洁纪律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职务晋升、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钱款,涉嫌受贿罪。

发布于:北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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